北京局集团公司北京科学技术研究所视频监控管理系统开发服务招标公告
2024-07-04本招标项目北京局集团公司北京科学技术研究所视频监控管理系统开发服务招标,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科学技术研究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下达2022年技术改造和大修等计划的通知》(京铁计函〔2022〕257号)、《北京局集团公司2023年更新改造等计划调整变更通知》(京计改调整〔2023〕64号),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视频监控管理系统开发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内容为:
AO1包:视频监控管理系统开发服务,包件项数为:1个;
交货期为:中标后2周以内;交货地点:北京市丰台区金家村290号
其它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 A01包:视频监控管理系统开发服务
3.1.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经营范围应包含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电子产品技术服务。
(2)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提供投标设备及系统原厂商产品销售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授权书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授权及被授权主体,授权产品(品类),授权期限,授权范围,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责任,须加盖授权单位公章。
3.1.1.2财务要求。
投标人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1年-2023年),任一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盖公章)。(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招标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1.3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具有采购年度前三年内任一年度(2021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软件开发实施的业绩,并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3.1.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1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投标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1.1.5其他要求: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2024年7月5日 9:00至2024年7月11日 17:30(北京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