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市月塘镇新镇区2021年保障性住房项目(A地块)-1#、2#、4#~6#、8#、10#、11#、13#劳务分包、模板脚手架搭建及水电安装采购公告
2024-07-042、(登录后查看)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仪征市月塘镇街南路北侧,旺月路西侧,兴月路南侧
(2)工程规模:一标段:仪征市月塘镇新镇区 2021年保障性住房工程1#、2#、4#配电房劳务分包、模板脚手架搭建及水电安装;二标段:仪征市月塘镇新镇区 2021年保障性住房工程5#、6#、8#楼劳务分包、模板脚手架搭建及水电安装;三标段:仪征市月塘镇新镇区 2021年保障性住房工程10#、11#、、13#物业用房劳务分包、模板脚手架搭建及水电安装。钢筋绑扎、混凝土浇筑,二次结构砌筑,室内外粉刷,收边收口封堵,基础土方开挖、回填、夯实,室内公共区域瓷砖、腻子、油漆的劳务施工(不包钢筋混凝土和砌筑材料)现场垃圾清运,抄平放线,钢筋二次加工(含加工棚搭设)。材料保管,钢筋绑扎连接施工及辅材(例扎丝),二次结构砌筑所配套的运输设备,垂直运输配套设施,现场机械设备管理和使用,及屋面工程(除防水材料),模板、脚手架搭建,入户管道,预埋,穿线,新风机,公共区域灯具等安装,材料运输,存放保管,强电表后施工,水入户表后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和使用,安全措施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24年7月24日~2025年6月30日,工期342天。
(4)采购控制价:一标段:14397670.45 元;二标段:20206914.88元;三标段: 16018638.94元。
4、本次采购工程共分3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采购内容如下:
一标段:仪征市月塘镇新镇区 2021年保障性住房工程1#、2#、4#配电房劳务分包、模板脚手架搭建及水电安装:浙江新中环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仪征市月塘镇新镇区 2021年保障性住房工程一标段劳务分包、模板脚手架搭建及水电安装的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二标段:仪征市月塘镇新镇区 2021年保障性住房工程5#、6#、8#楼劳务分包、模板脚手架搭建及水电安装:浙江新中环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仪征市月塘镇新镇区 2021年保障性住房工程二标段劳务分包、模板脚手架搭建及水电安装的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三标段:仪征市月塘镇新镇区 2021年保障性住房工程10#、11#、13#物业用房劳务分包、模板脚手架搭建及水电安装:浙江新中环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仪征市月塘镇新镇区 2021年保障性住房工程三标段劳务分包、模板脚手架搭建及水电安装的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开启顺序为,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一标段顺序开启。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3个标段的响应报名,不可兼中,承包的单位不参与后期开启(已承接响应人不参与后面标段的开启)。
5、响应申请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或响应人牵头单位须是仪征市天盛村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年度协作单位名录库中建筑工程劳务组别内单位。
(2)资质类别和等级:需同时具备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响应,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最多3家;
(4)响应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
(5)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并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
(6)报名项目负责人无在手工程。
(7)响应人需按要求配备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须为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质量员(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2人)、造价员(1人)、材料员(1人),特种作业人员(建筑架子工、建筑电工各1人),共计9人。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2024年4月~2024年6月)响应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及各自的岗位相关证书(原件备查),以联合体参加采购的,以上人员需由牵头单位提供,配备人员应在施工现场实际到岗(采购人将对此进行考核);
(8)响应人的授权委托人需提供响应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社保证明材料;
(9)响应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10)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05月01日以来,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承担过劳务分包单项合同额200万元及以上或者施工总承包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上房建工程。劳务分包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提供以下证明:1、劳务分包合同;2、已完成项目支付证明。施工总承包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11)响应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6、请申请人于 2024年7月5日至7月9日上午9:00 ~11:30,下午14:30~17:00时,领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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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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