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建七局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XXXX资产证券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7-04
项目名称:XXXX资产证券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响应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响应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按实际提供,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格式自拟)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格式自拟)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 court. gov. cn/shixin/)查询企业和法定代表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磋商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2.3、第一标段:响应人需为中国境内注册的金融机构或其省级分支,具备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资质,能独立承销;拥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资质,具备相关许可和资质(若为证券公司,须有证监会《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和交易商协会《主承销商资质》;若为商业银行,须有交易商协会《主承销商资质》);管理规范、信誉良好;近三年内资产证券化经验丰富,且近3年无违规处罚记录。可组成不超过两家的联合体投标,但同一机构不得重复参与;

第一标段: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响应人以主承销商、销售机构或计划管理人身份参与过中建七局(含体系内子公司)债券或资产证券化项目发行或申报工作,且能提供相关项目申报或发行盖章材料等证明材料(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至少一家单位须符合本要求);

2.4、第二标段:响应人需为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法评级机构,具有中国人民银行或证监会等相关监管机构颁发的信用评级业务资格;拥有完善的评级体系、专业的评级团队和丰富的资产证券化项目评级经验;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声誉良好;能够按照监管机构要求出具独立、客观、公正的评级报告。

2.5、第三标段:响应人需为中国境内注册的专业评估机构,具备资产评估资质(需提供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资质证书);拥有至少五年以上的资产证券化项目评估经验,熟悉资产证券化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具有良好的行业声誉和业绩记录,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能够组建专业的评估团队,团队成员需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并已在七局评估机构库入库;

2.6、第四标段: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应具备良好的执业记录和信誉,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律师事务所应拥有熟悉资产证券化业务、具备丰富法律实务经验的律师团队;律师事务所应能够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法律意见书的撰写及提交工作;

2.7、除第一标段:主承销及信托管理机构外,其余三个标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各标段响应人需签订保密协议后方可获取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响应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一)响应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按实际提供,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格式自拟)(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格式自拟)(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5日  至 2024年07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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