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海工特设-M74勘察-2024-2027年测量检验部工程测量技术服务协议招标公告

2024-07-05
1. 海工特设-M74勘察-2024-2027年测量检验部工程测量技术服务协议 标段

发标日期:2024年07月05日

主要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技术要求》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根据项目具体时间安排)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海油工程特种设备分公司2024-2027年生产建设项目及潜在项目的部分陆地建造与海上安装的测量工作。以及招标人委托的其他测量工作。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3.1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原件备查)。 a.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b.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c.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投标时须同时具备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内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核实(如适用)。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如出现不同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相关投标均无效,招标人随时有权做出拒绝投标、取消投标资格、取消授标、不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后终止合同等决定,相关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且由此做出的任何损失由对应投标人承担。 3.2 资质要求(开标需信息公开):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测绘甲级资质(专业范围包含工程测量),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3业绩要求(开标需信息公开): (1)投标人自 2019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至少具有2项钢结构物陆地建造测量技术服务验收业绩,每项业绩的合同金额不低于 200万元的。服务合同执行年度协议的,多个订单累计执行金额超过 200万元可视为一项合格业绩。 (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复印件和 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能够体现甲方签字(或甲方盖章)的验收确认单或甲方签字(或甲方盖章)的验收报告,以及结算发票);年度协议应提供年度协议及订单,以单个订单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以及结算发票做为业绩服务验收证明(证明材料同上),年度协议订单编号或内容应当与年度协议相关联。 (3)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首页、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盖章)、合同签署时间、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 (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评标阶段只评审开标阶段已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对在开标环节未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认可并不再进行评审。 3.4 人员要求: 项目专业负责人,不少于 20人,自有人员,具备测绘或测量工程师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具有 5年以上石油石化类项目或者 2年以上海洋工程钢结构类项目陆地建造测量工作经验;主持完成过 2个以上(含 2个)石油石化、海洋工程、模块化或浮体类项目陆地建造测量工作;相关工作经历及工作经验以取得个人学历证书后起算。 说明:①投标时,提供上述人员的清单及履历表,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②投标时,需要提供专业负责人在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中任意连续三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请投标人明确社保缴纳情况真实性的核对方式。在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社保缴纳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核对和评审。 上述所有人员社保缴费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证明(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单位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单位提供的社保证明可以通过二维码扫描或者通过第三方 APP软件确认其真实有效,若不可通过扫描方式或者 APP方式确认的,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当地社保查询网址,用户名及密码等方式可以确认其社保真实性,任何查询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未按照要求拒不提供的或者无法查询的,均按照废标处理。对社保信息有问题,经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确认后均按照废标处理。(说明: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人员社保缴费证明资料集中放置,以便于核查)。3.5其他要求: 1、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评标阶段只评审开标阶段已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对在开标环节未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认可并不再进行评审。 2、当招标人认定投标竞争性不充分时,可否决全部投标;当发生不可抗力或招标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取消原因时,招标人可终止招标。 3、授标原则:此次招标评标工作分别签订一主一辅两份协议,如经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人大于或等于 4家,招标人将同第一中标候选人签署主协议,同第二中标候选人签署辅协议;预计主辅协议的工作量执行金额分别不低于 60%与不高于 40%。如经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人小于等于 3家,招标人将同第一中标候选人签署一份协议,价格缺乏竞争性的除外。当招标人认定投标竞争性不充分时,可否决全部投标;当发生不可抗力或招标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取消原因时,招标人可终止招标。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07月05日 至 2024年07月10日

招标文件价格: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8日 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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