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师团场锅炉提标改造项目(134团下野地镇,141团北野镇)第八师团场锅炉提标改造项目(134团下野地招标公告
2024-07-05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八师134团下野地镇,141团北野镇
3.工程规模:对134团下野地镇现状1×29MW锅炉及环保设施进行维修养护,提标改造1×14MW锅炉,并对锅炉配套的环保设备改造升级(使其达到排放要求)。对141团北野镇现状锅炉2×14MW进行维修养护,并对锅炉配套的环保设备改造升级(使其达到排放要求)。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6608004006240587001001 |
第八师团场锅炉提标改造项目(134团下野地镇、141团北野镇)-代建单位 |
(1)本代建项目采取全过程代建,自项目建议书获得批准之日开始至项目保修期终结的全部建设管理工作,以经批准的设计概算为投资控制目标。(2)按照八师石河子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履行建设实施代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3)负责本代建项目的各类手续报批、报建和组织协调工作。(4)负责以项目法人单位的名义办理本代建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环保、信息等工作的管理和控制。(5)负责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竣工结算、竣工财务决算、资产移交使用单位等工作。(6)负责所有工程缺陷期内、保修期内的修复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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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3.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有固定的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管理制度。3.2投标人应当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建筑工程监理资质、房地产开发资质;至少满足3.2条资质要求中的一项资质(建筑企业须同时具有有效使用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具有代建经验的政府建设平台。3.3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从事工程咨询、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房地产开发、工程管理等相关业务不少于10年。3.4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3.6财务要求:良好。3.7业绩要求: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3.8信誉要求:无不良行为。3.9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
领取时间:2024年07月06日 00时00分至 2024年07月15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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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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