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洞庭湖区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十四五”新增项目澧县泵站管理中心建设及部分重点排涝泵站进出水渠道整治工程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2024-07-08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澧县洞庭湖区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十四五”新增项目澧县泵站管理中心建设及部分重点排涝泵站进出水渠道整治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常德市水利局、澧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常发改农经(2022)215号、常发改农经(2022)115号、常水函(2024)84号、澧发改审(2024)262号、湘财预(2023)43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澧县机电排灌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2023-2024年补助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澧县机电排灌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澧县洞庭湖区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十四五”新增项目澧县泵站管理中心建设及部分重点排涝泵站进出水渠道整治工程。
2.2建设地点:(登录后查看)
2.3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澧县洞庭湖区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十四五”新增项目澧县泵站管理中心建设及部分重点排涝泵站进出水渠道整治工程,该项目为重点垸排涝工程。总投资额约为:3500万元,工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主要建设内容:澧县洞庭湖区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十四五”新增项目澧县泵站管理中心建设及谭木堰、远天河渠道、江家倒口渠、城关主排渠、横三路沟渠等部分重点排涝泵站进出水渠道整治工程第一标段的建筑工程、泵站、临时工程、澧县泵站管理中心管理房建设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本标段的招标控制价为2513.411950万元。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本次招标为第一标段。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8月1日;计划完/竣工日期:2025年1月28日。
2.5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标准。
2.6其他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B)投标人近 g3 □5 □8 年内(指2021年7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1个独立完成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200万元的中型及以上泵站工程或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200万元的湖泊(含片区)补水工程施工业绩;(适用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必须由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企业才能承担的水利工程)
3.5(A)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6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9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其他:/。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2024年7月8日~2024年7月13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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