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树台乡树台村和李俊乡联合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24-07-08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树台乡树台村和李俊乡联合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树台乡树台村和李俊乡联合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海发改发〔2024〕1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全部为中央衔接资金,招标人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一)树台乡树台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
新建毛石挡土墙120米,六角砖护坡560平方米,台阶维修改造341.09平方米,垃圾分类收集驿站1座,垃圾分类收集亭4 座,勾臂式垃圾箱8个,混凝土道路硬化639.32平方米,道路土方251.08立方米,波形护栏90米,混凝土过路管4米,端墙16立方米,混凝土管2053米,检查井53座,单算雨水口78座,现场管网改迁270米,混凝土道路破除修复2986平方米,化粪池75立方米,土方回填800立方米。
(二)李俊乡联合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
新建毛石挡土墙2696.9平方米,毛石砌筑基础56米,植草砖护坡1778.9平方米,U型排水渠86米,更换现有路面过水管8米,道路护栏276米,混凝土地面硬化228.2平方米,砂石道路铺装430平方米,边坡修整200平方米,沟底平整修复550平方米,地下过水管道13米,沟底混凝土板铺装505平方米,修建土渠56米,场地平整2100平方米,土沟修平45米,道路拓宽土方回填200立方米,边坡修护650平方米,清水砖墙47米,面包砖铺装240平方米,道牙32米,5立方勾臂式垃圾箱14组,垃圾分类收集驿站1座,电动垃圾车2辆,垃圾清运5项。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2.2建设地点:项目选址位于树台乡树台村和李俊乡联合村(具体依据规划部门统一规划执行)。
2.3计划工期:5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具体工程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两个标段。具体工程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一标段:本项目为海原县树台乡树台村和李俊乡联合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一标段),新建毛石挡土墙120米,六角砖护坡560平方米,台阶维修改造341.09平方米,垃圾分类收集驿站1座,垃圾分类收集亭4座,勾臂式垃圾箱8个,混凝土道路硬化639.32平方米,道路土方251.08立方米,波形护栏90米,混凝土过路管4米,端墙16立方米,混凝土管2053米,检查井53座,单算雨水口78座,现场管网改迁270米,混凝土道路破除修复2986平方米,化粪池75立方米,土方回填800立方米。
二标段:本项目为海原县树台乡树台村和李俊乡联合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二标段),新建毛石挡土墙2696.9平方米,毛石砌筑基础56米,植草砖护坡1778.9平方米,U型排水渠86米,更换现有路面过水管 8米,道路护栏276米,混凝土地面硬化228.2平方米,砂石道路铺装430平方米,边坡修整200平方米,沟底平整修复550平方米,地下过水管道13米,沟底混凝土板铺装505平方米,修建土渠56米,场地平整2100平方米,土沟修平45米,道路拓宽土方回填200立方米,边坡修护650平方米,清水砖墙47米,面包砖铺装240平方米,道牙32米,5立方勾臂式垃圾箱14组,垃圾分类收集驿站1座,电动垃圾车2辆,垃圾清运5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并同时提供注册证及执业资格证(外地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8日起至2024年7月15日18:00止(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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