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测井西南分公司电动绞车拖撬装置租赁(增补2台)招标公告
2024-07-08本招标项目中油测井西南分公司电动绞车拖撬装置租赁(增补2台)(二次)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油测井西南分公司电动绞车拖撬装置租赁(增补2台)(二次)
2.2随着川渝地区页岩气勘探业务的加快发展,特别是川南页岩气工作量比年初计划猛增,中油测井西南分公司测井、射孔工作量大幅提高。为有效缓解短期内设备不足和生产需求的矛盾,保证7-9月桥射联作施工需求,以及实现绿色低碳、静音施工、降低扰民的需求,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拟通过公开招标,采取租赁形式,配备必须的电动绞车拖撬装置。
2.3服务内容:本项目拟采取对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租赁方,为中油测井西南分公司及下属各项目部增补2台电动绞车拖撬装置;
2.4服务地点:中油测井西南分公司及其下属各项目部;
2.5服务标准:租赁方提供的电动绞车拖撬装置能够满足中油测井西南分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2.6租赁期限:预计一年,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确定;
2.7计价方式:固定单价;
2.8预计金额:65万元(不含税),税率13%。(结算方式:租赁时间据实结算,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租赁时间,按天计算租赁费用,每季度结算一次);
2.9标段(标包)划分: /
2.10招标结果有效期(合同履约时间):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
2.11招标控制单价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参数 |
控制单价(元/台/天) (不含税) |
1 |
电动绞车拖撬装置 |
见技术要求 |
1095 |
1、投标单价若超过招标控制单价,该投标将被拒绝;
2、设备最终租赁时间以实际需求为准;
3、报价方式:固定单价报价。投标人报价应低于控制单价,且为整数,如990(元/台/天,不含税)。若报价高于或等于控制单价,以及为非整数报价(如990.5(元/台/天,不含税))或者有多个报价的一律视为非唯一报价,均做无效投标处理。
2.1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日历日之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严禁转包、转委托;
3.2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提供截图;
3.4投标人需承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2023年(若2023年未完成,则提供2022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因投标人提供资料不全导致无法测算是否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3.5投标人未被集团公司或测井公司取消(或暂停)投标、交易资格(取消相应市场准入、暂停投标、交易、列入黑名单等)。提供承诺;
3.6投标人需承诺:不得有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范围内领导干部、党员及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在非管理岗位履行管理职责的人员,以及以上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现场一经查实作否决投标处理,如合作以后发现的取消合作资格。
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满足以上*号条款投标将被否决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4年7月8日18:00:00至2024年7月15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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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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