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所在地区:(登录后查看)
二、采购条件
本电源公司湖南石门项目焊接、切割用气体框架协议采购,已由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资金,采购人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采购。
三、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陕煤石门2×66万千瓦扩能升级改造工程项目部。
2、采购内容与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气体采购,暂定清单如下:
序号 材料名称 纯度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氧气 ≥99.2% 瓶 1600 40±0.5L 纯度≥99.2% 压力≥12.5mpa
2 氮气 ≥99.2% 瓶 250 40±0.5L 纯度≥99.2% 压力≥12.5mpa
3 乙炔 ≥98% 瓶 800 净重4kg±0.5 kg 纯度≥98% 压力≥1.6mpa
4 二氧化碳 ≥99.5% 瓶 80 40±0.5L 纯度≥99.5%
5 氩气 ≥99.99% 瓶 1000 40±0.5L 纯度≥99.99% 压力≥12.5mpa
6 氮气 ≥99.999% 瓶 20 40±0.5L 纯度≥99.99% 压力≥12.5mpa
7 液氩 ≥99.99% kg 500 195L,纯度≥99.99%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财务实力、技术能力或生产能力与经验,采购人将根据投标人按照采购文件格式所提供的证明资料以及采购人认为必要的和合适的文件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同步报业主方审核。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商务、技术及相关服务等能力。投标单位或其法人或其法人授权人如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该单位无资格参与,投标单位需在公示截止日前提交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网站: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2、投标人近三年电力工程项目气体供货业绩数量不少于3份,需提供合同的首页(能显示合同编号、采购方、数量)、签字盖章页。投标人的业绩必须真实(提供联系方式),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先进、可靠的产品,不接受试验或试制性产品。投标人需具备气体经营相关资质。
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投标的情形。
4、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列入期满已解除。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有资质会计律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7、投标人以往履约状况良好,不存在中标后悔标、或合同履约期间毁约等行为。
8、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必须有效注册,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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