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三公司大连临空产业园填海造地工程(一标段)石料开采施工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2024-07-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大连临空产业园填海造地工程(一标段)石料开采施工设备租赁,招标人为中交一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各施工单位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液压破碎锤租赁进行公开招标,本次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

大连临空产业园填海造地工程(一标段)位于辽东半岛西侧金州湾内,甘井子区大连湾街道毛茔子村养殖场西北侧,距岸约2km。地理坐标:北纬39°04′~39°06′,东经121°37′~121°39′。

本工程通过陆上开山取得开山土石,用来填筑矩形人工岛,长6243m,宽3500m,长轴线方位135°~315°,人工岛通过长4.1km、宽100m的施工通道和陆地相连,施工通道工程已单独实施完毕。本工程范围为临空产业园人工岛护岸和陆域形成,具体工程内容包括石料开采、运输、清淤、水上抛石、水下爆夯、陆上推进回填、斜坡护岸、直立护岸、围堰、爆破挤淤及临时围堰等。

本次招标范围:陆域形成二道槽区石料开采开山石项目,主要施工内容为石料开采施工等。

项目地址:大连市金州湾

3.招标信息

3.1招标编号:SGS

3.2招标内容:

编号

设备

名称

规格

数量

交货日期

交货地点

使用

单位

备注

1

液压破碎锤

WT1950以下或FB1950以下

暂定工程量1285000方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天内

施工现场

一航局三公司

6台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具体如下:

4.1.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生产或供应经验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

4.1.2投标的设备性能参数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并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4.1.3租赁的机械完全符合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具有可靠的供货保障能力,其业绩突出、信誉可靠。

4.1.4本次招标设备租赁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相应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4.1.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一年内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及投标文件必须保证在90天内有效。

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7月8日15时至2024年7月13日15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28日16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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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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