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企业全光网设备(第二批次)集中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24-07-081.1比选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比选项目
本次集中比选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本次比选内容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预估数量 |
单位 |
1 |
主网关(桌面型) |
1800 |
台 |
2 |
从网关(吸顶型) |
2200 |
台 |
3 |
光分路器模块1:4 |
100 |
台 |
4 |
光分路器模块1:8 |
200 |
台 |
5 |
光插座(1:5) |
2000 |
台 |
6 |
30m室内光电复合缆 |
800 |
条 |
7 |
50m室内光电复合缆 |
700 |
条 |
8 |
80m室内光电复合缆 |
500 |
条 |
(2)技术要求:以技术规范书要求为准;
(3)★保修期:36个月,自设备激活之日起开始计算。
(4)★交货期:订单下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5)★交货地点:福建省内。
1.2本项目中选人数量及份额情况如下:
1.2.1当初步评审后有效参选人数量≥【2】个时,中选候选人数量为【2】个,中选人数量为【2】个;
1.2.2当初步评审后有效参选人数量【1】个时,中选候选人数量为【1】个,中选人数量为【1】个;
综合排名 |
中选人数量【2】个,中选份额比例 |
中选人数量【1】个,中选份额比例 |
中选人份额(元) |
第一名 |
80% |
100% |
采购预估含税金额*中选人份额比例=预估不含税金额*(1+应答税率)*中选人份额比例。 |
第二名 |
20% |
/ |
(1)中选人数量为【2】个,份额比例调整规则(调整依据:含税参选总价合计)为:若第二名报价高出第一名报价不超过10%时,份额不调整。若第二名报价高出第一名报价超过10%时,高出10%(不含)~15%(含)区间的,第二名减少5%份额;高出15%(不含)~20%(含)区间的,第二名减少10%份额;以此类推,直至第二名份额剩下10%;第二名减少的份额增加给第一名。
(2)中选人数量为【1】个,份额比例调整,份额为【100】%。
1.3本项目不划分分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单价限价,参选人参选单价报价高于最高参选单价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最高参选限价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最高不含税参选单价限价 |
1 |
主网关(桌面型) |
931元/台 |
2 |
从网关(吸顶型) |
547元/台 |
3 |
光分路器模块1:4 |
19元/台 |
4 |
光分路器模块1:8 |
77元/台 |
5 |
光插座(1:5) |
176元/台 |
6 |
30m室内光电复合缆 |
72元/条 |
7 |
50m室内光电复合缆 |
99元/条 |
8 |
80m室内光电复合缆 |
145元/条 |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1.4本次比选接受代理商参选,代理商参选的,核心产品(主网关(桌面型)、从网关(吸顶型))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参选,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参选或再委托其它参选人参选;
2.1.5与参选人有参选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6参选产品(主网关(桌面型)、从网关(吸顶型))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具有合法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2.1.7参选人须承诺参选人及参选人实际控制人控股的其他企业不能为比选人的经销商。
2.1.8参选人须承诺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起,月日以参选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起,月日以参选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起,月日以参选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分包或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分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7月8日18时00分至2024年7月10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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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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