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西安热工院长春热电厂350MW超临界锅炉主蒸汽减温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2024-07-09
1. 招标条件

华能西安热工院长春热电厂350MW超临界锅炉主蒸汽减温系统设备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

2.2 规    模: 1×3500MW机组

2.3 标段划分: 华能西安热工院长春热电厂350MW超临界锅炉主蒸汽减温系统设备招标

2.4 交货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长春热电厂内。

2.5 交 货 期: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

2.6 招标范围: 围绕热电联产机组主、再热蒸汽温度宽域调节,进而实现热电解耦的技术理念开展研究,并在机组实现示范应用验证。采购350MW超临界锅炉主蒸汽减温系统设备,包含过热器二级减温器、减温水管道、阀门、管道支吊架及固定、减温水流量测量装置等,以及指导安装调试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分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锅炉制造;许可子项目:锅炉(A))。

(2)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350MW及以上超临界机组锅炉主蒸汽减温器和联箱整套供货业绩或350MW及以上超临界机组锅炉整机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09日23时59分起至2024年08月04日23时59分止。

获取方式:(登录后查看)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5日11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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