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唐山分公司2024年电子相册显示设备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24-07-091.1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唐山分公司2024年电子相册显示设备采购项目。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为进一步推进自研电子云相框投放市场步伐,加速科创研发成果转化落地,尽快为公司创收增值。需采购电子相框显示设备以承载电子云相框软件平台运行、显示。
预估金额为19万元(不含税),拟中选1名参选人,中选份额100%。
交货期:自下达订单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唐山市行政区域内)。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8个月。
1.2.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参选人参选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最高参选限价见下表:
序号 |
标的物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 |
1 |
电子相框显示设备 |
500台 |
380 |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参选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出之日(不含当日)(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框架协议下采购订单(结算单)签订时间为准)具备显示设备销售类项目业绩累计含税金额不低于15万元。
注:参选人应附相关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金额页、服务内容页、大签页)复印件,如合同为框架协议,则须包含双方盖章的框架协议及订单或结算单复印件。框架合同金额、累计订单金额、累计结算单金额不一致的,则以较小的金额进行认定。
2.1.4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参选人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1.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6本次比选接受代理商参选,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参选,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参选或再委托其它参选人参选。
2.1.7与参选人有参选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7月15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7月15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7月15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参选截止时间在惩戒期内的;
(18)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 参选产品(设备)资格要求:
2.3.1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产品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2.3.3参选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4G上网接口须具有合法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含进网试用批文)。
2.3.4参选产品应具备国家强制3C认证。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7月10日00时00分至2024年7月12日0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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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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