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2024年度无线网野战光缆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24-07-09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集中采购,本项目为2024年度无线网野战光缆采购项目,主要包括野战光缆采购工作,数量预计3890根(详见比选文件)。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具体详见《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1.2.2采购估算金额:不含税30万元。
1.2.3项目地点:(登录后查看)
1.2.4质量要求:合格,及时响应并满足比选人制定的服务质量要求。
1.2.5技术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相关行业规范并满足比选人技术规范要求。
1.2.6交货期:自接到甲方采购订单之日起15日内完成交付。
1.2.7免费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1.2.8是否划分标包:不划分标包。
1.2.9中选人数量:1个、中选份额100%。
1.2.10框架协议有效期:本次比选后采用“框架+订单”方式签订框架协议,有效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或者框架合同份额执行完毕,在中选人满足服务质量后评估得分80分(含)以上的基础上,双方无异议可续展1年。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
1.3最高参选限价:本项目设置单项不含税最高参选限价,详见参选一览表,参选人单项不含税报价高于对应的单项不含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基本要求: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比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业绩要求: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承担过至少一个类似的光缆销售业绩。
合同具体要求如下:提供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服务内容、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还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复印件,时间和金额以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合同复印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如出于商业保密目的,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原件备查。
2.1.3控股及管理关系: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符合本项规定,并在参选文件中填写完整的《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1.4联合体参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5纳税证明:本项目要求参选人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或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2.1.6本次比选接受代理商参选,参选人若为代理商,一个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参选,且若参选人为制造商,则该制造商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参选。提供授权专用章及分支机构授权的授权文件,还应提供产品制造商法人机构对授权章效力的授权。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7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7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7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7月10日00时00分至2024年7月13 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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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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