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网络仿真软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7-09
1.项目名称:网络仿真软件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CECO

3.项目概况:

序号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单项限价(万元)

备注

交货期限及质保期

1

网络仿真软件

1套

87.6

LTE模块

合同生效后120天内设备交付,具备验收条件;软件验收合格后,提供不少于3年的免费升级维护期

总价最高限价

87.6万元

       

备注:

★1.本项目公布最高限价,若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无效;

★2.投标人须对本项目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必须按采购清单响应及制作投标文件,不完整的投标或供货范围不完整将被拒绝。中标单位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 参加竞争择优活动期间,不得处于军委、军兵种装备采购主管部门和政府采购禁止采购期内;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

4.6 供应商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且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8 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单位均受到相关处罚;

4.9 投标人为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需出具设备制造商的授权证明资料;

4.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格式自拟);

4.11未购买并领取招标文件的,不得投标。

说明:

根据国家或军队规定,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述条款证明材料的,应提供相应的国家或军队规定及加盖公章的说明函,并保证其真实性。

5.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6.发售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7月17日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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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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