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点柜台会计凭证单据印刷业务项目征集公告
2024-07-091.1采购需求:
结合分行实际业务开展及“降本增效”管理要求,为了维护网点柜台业务运转,现对网点柜台会计单据凭证及业务用品印刷项目进行采购,统一交由供应商印制,根据实际印刷数据实结算。
1.2服务要求:
1.2.1投标人所提供产品的质量、规格、数量等应与约定的标准和要求相一致。若无相应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产品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则应满足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1.2.2若招标人提供样品,则投标人应按照经招标人确认的样品标准提供产品。
1.2.3投标人应在七日内将产品交付至招标人指定交付地点。非因招标人原因或者事先书面同意,交付日期不得顺延。
1.2.4投标人交付的产品应采取足以保护该产品的牢固包装,并根据产品的不同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水、防锈、防震、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产品安全无损的到达指定交付地点,在产品安全到达指定交付地点并交付之前,有关产品的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等费用以及运输、装卸过程中产品的毁损或灭失等风险均由投标人承担。
1.2.5招标人对交付产品进行初步检验,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标准等于约定不符,可拒绝接受交付,因上述原因导致产品和交付超过约定交付日期的,视为投标人延迟交付。招标人对产品进行初步检验后无异议的,仅标明产品的包装、外形无明显瑕疵,并不代表对产品质量、性能的认可。
1.3资格要求:
1.3.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分公司;
1.3.2征集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1.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1.3.5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6供应商应在青岛地区范围内有固定办公及服务地点,便于日常向我方提供及时服务。
二、报名要求
2.1在兴业银行开立对公账户,若中标本项目,则通过兴业银行对公账户结算该项目相关费用。
2.2充分理解采购人服务需求并能够根据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2.3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4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在兴业银行无不良行为记录,不在兴业银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
三、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2024年7月10日起至2024年7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