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上海院技术研发中心实验室通风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7-10本招标项目中石油上海院技术研发中心实验室通风柜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石油上海院技术研发中心实验室通风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中石油上海院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位于上海市临港新片区。项目用地面积为20624.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1997.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2086.73平米,地下建筑面积29911.07㎡,建筑高度39米,实验室位于1-6层。本次拟招标的实验室通风柜,主要用于进行石油化工实验。
2.2招标产品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内容是为中石油上海院技术研发中心实验室的欧标通风柜采购。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清单供货(不含安装)。招标清单
序号 |
物资名称 |
项目特特征描述 |
单位 |
数量 |
1 |
台式通风柜 |
1.尺寸:1800*900*2700mm; |
台 |
182 |
2 |
台式通风柜 |
1.尺寸:1500*900*2700mm; |
台 |
32 |
2.3最高投标限价:1170万元(含增值税13%,投标总报价不含安装费)。
2.4交货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布后3个月内。
2.5交货地点:(登录后查看)
2.6质保期:自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7技术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增值税纳税人资格,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1.2本项目接受制造商和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年度(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相关会计报表),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根据提供的最近财务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的,或不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投标将被否决。(如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3信誉要求(以下均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3.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3.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同时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3.3.4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失信行为的相关处理办法详见附件一)。
3.4其他: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17日17:00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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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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