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特种车辆采购项目第二批(七标段)火场照明车、重型水罐车、重型泡沫车、破拆抢险车、通信指挥车、保障车招标公告

2024-07-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已由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民航西北局函〔2020〕141号)及民航西北局函〔2023〕13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甘肃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资金、民航发展基金、地方政府安排资金及自筹资金,并使用新开发银行贷款。招标人为甘肃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现对本工程的特种车辆采购项目第二批(七标段)火场照明车、重型水罐车、重型泡沫车、破拆抢险车、通信指挥车、保障车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特种车辆采购项目第二批(七标段)火场照明车、重型水罐车、重型泡沫车、破拆抢险车、通信指挥车、保障车

2.2 招标编号:0773

      包    号:SV-2

2.3 项目建设地点:兰州新区。

2.4 招标范围: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火场照明车2辆、重型水罐车2辆、重型泡沫车2辆、破拆抢险车2辆、灭火通信指挥车1辆、通信指挥车1辆、面包车型保障车1辆、皮卡车型保障车1辆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本次采购消防车辆的供货、运输、装卸车、调试、试运行,配合各阶段验收,提供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工作。

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5 交货地点:兰州新区(落地交货)

2.6 交货期: 合同签订3个月内具备所有车辆供货条件(具体时间以招标人发出通知为准)。

2.7 标段划分:__/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新开发银行成员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印度共和国、巴西联邦共和国、俄罗斯、南非共和国、乌拉圭、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孟加拉国和埃及)境内正式注册的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团体或公司,且拟投货物须为新开发银行成员国生产。

3.2 投标人须是有能力完成本次招标货物供货的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 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成立不足三个月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企业纳税证明。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及个人(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投项目负责人)投标,以“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查询结果截图:(1)“信用中国”及其跳转的相关网站投标登记截止日后的查询信息(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投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先进入“信用中国”网站进行查询,如有跳转,须提供跳转截图及相关查询结果截图;(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投标登记截止日后的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单位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日期:2024年7月10日18时00分至2024年7月15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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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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