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清镇市铝土矿循环利用项目(一期50万吨脱硫)渣浆泵及附件采购磋商公告

2024-07-10

一、项目名称:清镇市铝土矿循环利用项目(一期50万吨脱硫)渣浆泵及附件采购

二、项目编号:YGC

三、采购方式:竞争磋商

四、采购预算:1520000.00元(壹佰伍拾贰万元整)

五、采购项目概况及需求:渣浆泵及附件采购,特此进行本次采购活动。(详见采购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1.参照相关法规之规定,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法人委托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报告页和报表页),或2024年至今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为有效机关开具的说明。如未能开具到,可提供开标之日前6个月内任一月的税票及社保交纳打印清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可;如为新成立公司需提供情况说明,证明情况;如使用人事代理机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需提供情况说明,证明情况;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备采购标的物的生产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6)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①“信用中国”网站(输入网址、输入公司名称、点击公司名称即出现查询结果);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投标人提供查询记录截图或下载信用报告(投标人对提供截图或下载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本项目供应商须自主具备各式渣浆泵生产能力,提供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有相应的加工设备、生产厂房及检验、实验设施的图片或文字证明材料)。

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4.本项目 不接受 分公司参与响应;
七.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及售价:

1、获取时间: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7月18日(北京时间9:00—16:30,节假日除外)

2、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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