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铁路减速顶调速研究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铁路减速顶调速研究有限公司道路运输及相关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4-07-10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铁路减速顶调速研究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铁路减速顶调速研究有限公司道路运输及相关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JS)

一、招标条件

现就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铁路减速顶调速研究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铁路减速顶调速研究有限公司道路运输及相关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通过招标确定一家物流公司承担哈尔滨铁路减速顶调速研究有限公司发货相关服务项目,服务价格等内容:详见本函附件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主要的商务条款 1.合同约束的主要条款(合同签订主体、开出相应税种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付款方式、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期等) (1)中标后签订货运协议(合同)。 (2)按需求发货,定期以实际发生额,按中标价格结算(结算时间通常不超过实际发货日之后半年)。 (3)开具中标公司运输服务类增值税可抵扣专用发票。 (4)因发错货物、延迟发货、延迟到货等造成的直接损失由中标方赔偿。 (5)标的物交付中标方后造成的丢失,损坏由中标方赔偿(按我单位与收货方签订合同的标的物价款)。 (6)不能按下述“技术规格书及用户需求”中要求时间响应我单位请求,且未得到我单位同意,造成直接损失的由中标方赔偿。 (7)除上述(4)、(5)和(6)赔偿外,还需按赔偿金额5%赔偿我单位其他损失费用。 (8)不能按下述“技术规格书及用户需求”中要求时间响应我单位请求,且未得到我单位同意和发错货物等,未造成直接损失的,合同期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开始每次赔偿我单位其他损失费用1000元。 (9)中标方应指定相对固定人员为我单位提供服务,其中:a.联系人员1-2人,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我方人员联系,并保持联系畅通(我方人员开始联系即视为提出要求时间,不论联系是否被响应)。b.组织人员(需提供组织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人,中标后合同期内不允许更换。c. 服务人员(需提供服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至少3人,中标后合同期内更换不允许超过3人。现场人员应遵守我单位相关规定。 (10)中标方应及时将提供服务情况反馈给我单位,并应要求提供查询服务。 2. 质量保证金相关条款 (1)质量保证金金额; 上述违规赔偿费用在结算时扣除 ; 3.合同履约期及相关要求:合同签订有效期为一年,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有效期可延长12个月。合同到期前单方面解除合同需提前3个月通知对方。中标方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的,5年内不准其为我单位提供服务。提供服务过程中给我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我单位可即时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可永久不准其为我单位提供服务。 十.技术规格书及用户需求 1.发货 (1)要求:哈尔滨地区我单位指定地点(位置)装箱、装车、运输到收货人指定地点,并卸车到收货人指定位置。 (2)报价方式:元/吨和元/公斤 (3)要求时间:提出要求后最迟24小时内应到达指定服务地点。到货时间省会城市500km以内3天到达,每增加500km增加1天,非省会城市比省会城市增加2天。从货物取走次日零时起算。到卸车到收货人指定位置完毕时止。 2.卸车 (1)要求:货物到指定地点后,卸车并搬运到到收货人指定位置,卸车费用依据实际搬运距离,经我公司业务人员确认后,按报价表执行。如卸车需要穿越铁路线路,中标方需要遵守铁路部门的防护要求。 (2)报价方式:元/吨和元/公斤。 3.包装物 (1)要求:部分货物需要额外包装,包装物材质主要为木质(加固),由我单位确认同意。 (2)报价方式:元/平方米(表面积)。 (3)要求时间:提出要求后最迟3天内制作完毕。 4.装卸搬运用工 (1)要求:到货卸车或搬运货物等,不包括1项(1项装卸和搬运费用包含在1项报价中,不另行计费)。 (2)报价方式:元/人•小时,(工作时间为纯工作时间和必要的准备工作时间,不包括休息,等待等其他时间)。 (3)要求时间:提出要求后30分钟内进行反馈。 注: 1. 附件1中序号1-5不可拆分,投标方必须投标附件1所有服务,并能够履行,只投标其中部分无效,报价为税前价。 2. 发货到站“哈尔滨”的报价为目的地是哈尔滨市的同城运费,送货范围在25公里以内,超出25公里的每吨每公里增加6元计算,单次重量在一吨以下的按一吨重量计算。 3.没有表内到站的发货计价,按附近到站计算。 4.到站钢铁公司,热电厂,煤矿公司,中石油,中石化下属炼油工厂,偏远地区村屯,单次1吨以下的送货加100元,1--5吨送货加300元。 5. 货物单件重量超过100公斤,需使用叉车装卸时,首件不得超过300元,剩余件不得超过50元。 6.重0.02吨—0.05吨,按100元计价。 7.0.051吨—0.50吨零散货物按(元/公斤)计算计价。 8.0.501吨—0.999吨及以上重量货物按(元/吨)按1吨重量计算计价。 9.报价为税前价,不含9%增值税专用发票。 10.贵重物资发货按要求保价保险费为千分之3。  

四、

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从2024年7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至2024年7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止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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