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包头铝业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达茂旗120万千瓦项目升压站及风电低压侧电缆及其附件采购项目公告

2024-07-10
一、招标条件

本包头铝业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达茂旗120万千瓦项目升压站及风电低压侧电缆及其附件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包头铝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工程新能源总装机容量为1200MW,其中包括风电1000MW,光伏200MW。本工程配套建设两座220kV升压站。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茂旗境内,场址在东经109°25′31.394180″~109°32′26.333324″,北纬41°58′56.573761″~42°08′00.218796″之间。场址地势南高北低,海拔在1250m~1450m之间,东南方向距达茂旗直线距离约85km。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包头铝业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达茂旗120万千瓦项目升压站及风电低压侧电缆及其附件采购

包头铝业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达茂旗120万千瓦项目升压站及风电低压侧电缆及其附件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财务要求

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0年至今至少具有一个35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且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供货业绩(需提供相应合同扫描件,至少需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和合同签字页,且所提供的合同内容能够反映设备数量、型号等信息)。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主要资产被查封、冻结,没有处于重组或申请破产状态,产品质量无不良记录,供货时间无迟延记录;在近3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设备质量及安全质量问题(提供承诺书)。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负面清单,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或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zxgk.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专业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电压等级为3kV及35kV电力电缆的型式试验报告,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2.具有完整的电力电缆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 2021年-至今具有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或鉴定报告),型式试验报告中电缆的截面不应小于本次招标电缆的截面;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7-10 09:00——2024-07-17 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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