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肇庆大旺锦盛辉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广东广垦华粮米业有限公司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2024-07-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肇庆大旺锦盛辉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广东广垦华粮米业有限公司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招标人为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标包1: 本项目光伏系统安装在肇庆锦盛辉煌无纺布有限公司的厂房上,地址位于肇庆市高新区;标包2:本项目光伏系统安装在广东广垦华粮米业有限公司的厂房上,地址位于鹤山市。

2.2项目概况:

标包1: 锦盛辉煌公司厂区有 10 栋建筑,其中2栋彩钢瓦,8栋混凝土屋面,总面积约为1.5万平方米,规划建设总容量1780.11kWp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包括屋面光伏发电系统及相应的配套并网设施,项目所涉及的屋面形式包括混凝土屋面和T型彩钢瓦屋面,均采用单晶570Wp组件(以实际到货为准)。各区域组件排布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厂房名称

屋面形式

屋顶面积(m2)

装机容量(KWp)

方位角

安装形式

1

综合楼1#

混凝土

680

99.75

北偏东19度

3度倾角撑棚安装

2

综合楼2#

混凝土

680

99.75

北偏东19度

3度倾角撑棚安装

3

综合楼3#

混凝土

650

37.62

北偏东19度

10度倾角支墩安装

4

厂房1#

混凝土

1780

87.21

北偏东19度

10度倾角支墩安装

5

厂房2#

混凝土

1780

266.76

北偏东19度

3度倾角撑棚安装

6

厂房3#

混凝土

1780

155.04

北偏东19度

10度倾角支墩安装

7

厂房4#

彩钢瓦

2160

319.2

北偏东19度

BAPV形式安装

8

厂房5#

彩钢瓦

2016

233.7

北偏东19度

BAPV形式安装

9

厂房6#

混凝土

1940

245.1

北偏东19度

3度倾角撑棚安装

10

厂房7#

混凝土

1620

235.98

北偏东19度

3度倾角撑棚安装

合计

   

15086

1780.11

   

标包2:本项目拟建设单晶903.64kWp并网型光伏电站,包括太阳能光伏屋顶发电系统及相应的配套并网设施,本项目拟采用580Wp单晶双坡组件在混凝土屋面上建设光伏,580Wp单晶单坡组件在彩钢瓦屋面上建设光伏。拟铺设光伏系统的各车间的面积、装机容量概览表(详见下表):

厂房名称

厂房建设时间

组件数量

排布容量(kWp)

屋面形式

排布形式

厂房一

2006年

634

68.44

混凝土上人屋面

北偏东6°,倾角15°

烘干车间

2020年

2097

145.00

混凝土不上人屋面

北偏西11°方位角(车间1);北偏东7°(车间2),倾角15°

仓库一

2020年

2312

319.00

更换为角驰型彩钢瓦

顺坡排布

仓库二

2020年

2689

371.20

更换为角驰型彩钢瓦

顺坡排布

合计

 

7732

903.64 

   

2.3招标范围:

标包1:以暂定总价,固定每瓦单价承揽本项工程,并根据实际装机容量进行结算的承包方式完成从光伏项目太阳能光伏组件至并网点全部工程的勘察与设计、土建、安装、调试、设备材料采购供应(投标方负责采购“除晶体硅太阳能光伏组件外”所有的配套设备及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配套并网设施、交流汇流箱、逆变器、光伏变压器、开关柜、光伏支架、电缆、光伏车棚、监控及自动化系统、网络安全系统等等),以及为满足本工程的相关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电网接入系统检测、全部工程系统调试及试运、验收并交付生产、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工程实施过程中按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包括但不限于控制室设计及建安工程,与电网遥信、遥测、遥控、遥调的设计及建安工程,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运维中心的通信设计及建安工程,及所有附属土建工程;竣工验收第三方检验(建设方认可机构,费用包含在合同)。

上述项目的并网光伏系统中所使用的主要电力和电气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并网光伏逆变器、交流汇流箱、在线式电能质量监测仪、变压器、开关柜、后台监控等,主要使用的材料有交直流电力电缆、光伏支架、电缆桥架、运维通道等。

投标方的承包范围除新建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完整的太阳能并网光伏电站外,还包括因建造光伏电站需要而新建监控室、对原有建、构筑物局部的拆除、加固、还建及修复;能满足太阳能光伏电站从发电直至并网正常运行所需具备的勘察、设计(含载荷报告)、采购(不含光伏组件)、运输及储存、建筑安装、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测试、试运行、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期等。招标方对图纸的评审仅是对下一道工序开工的许可,并不代表对承包方的安全、质量、技术、成本的认可,并不免除承包商的上述责任,设计文件不能免除投标方的责任。如图纸会审后招标方发现图纸仍有不符合招标文件或合同要求,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整改,并承担返工、重新定制或重新设计的一切费用及损失,不得向招标方索取任何费用。投标方不得以招标人在图纸会审中的疏忽、遗漏向招标方索取任何赔偿或费用。太阳能并网光伏电站总的要求是:安全可靠、系统优化、功能完整、便于运维、建设期间不影响项目所在工厂正常生产,以及满足当地供电部门对于分布式光伏电站所提出的相关要求。投标方提供的设计、设备以及施工,必须满足本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需负责工程招标范围内的设计、供货、施工和验收,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需纳入设计、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接入方式以供电局批复为准。根据项目的要求,等保测评、涉网试验等包括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标包2:本项目以暂定总价,固定每瓦单价承揽本项工程,并根据实际装机容量进行结算的承包方式完成从太阳能光伏电站太阳能电池至并网点全部工程勘察及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承包人负责采购“除晶体硅太阳能光伏组件外”所有的配套设备及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配套并网设施、交流汇流箱、逆变器、光伏变压器、开关柜、光伏支架、BIPV支架电缆、监控及自动化系统、网络安全系统等等)、屋面换瓦、屋面补漏(如有漏水问题)、瓦面防腐除锈、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设备监造、培训、电网接入系统检测、调试、试运直至可再生能源质量监督(若需)及供电部门验收并交付生产、BIPV屋面部分涉及的建筑物消防、防雷、环评、产权确认等测试和手续,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工程实施过程中按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包括但不限于控制室设计及建安工程,与电网遥信遥测的设计及建安工程,与南网能源公司总部及运维中心的通信设计及建安工程,包括与本项目相关的原建(构)筑物的拆除、还建及修复,及建(构)筑物的加固,最终具体厂房加固方案及加固措施由承包人委托具备资质的设计院进行校核计算,合同总价中已包含加固费用,在合同期内,项目加固费用包干,不再进行调整。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加固费用风险)。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承包人负责工程招标范围内的设计、供货、施工和验收及满足并网投运所需要的一切手续,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需纳入设计、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接入方式以供电局批复为准。BIPV建设范围及技术要求以“EPC招标文件”及“招标技术要求”为准。

EPC总承包工程总计903.64kWp(暂定),如下表所示。本标段项目最终安装容量以项目实际安装容量为准,据实际建设容量及每瓦单价结算。

项目名称

地区

装机容量(kWp)

厂房名称

并网接入方式

结构条件

备注

广东广垦华粮米业有限公司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广东江门市鹤山市

903.64

混凝土建筑烘干车间、厂房一,彩钢瓦屋顶建筑 仓库一、仓库二

根据排布容量,共设置2个0.4kV并网点,并网点数量及最终方案以供电局批复为准。

厂房一烘干车间为混凝土屋面,满足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需要。仓库一、仓库二均为彩钢瓦屋面,需要加固。

光伏组件单块功率及敷设的厂房区域,以最终的设计图纸为准。

承包人的承包范围除新建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完整的太阳能并网光伏电站外,还包括因建造光伏电站需要而对原有建、构筑物局部的拆除、加固、还建及修复,为满足发包人光伏组件及系统设备安装要求,而需要对原有屋面结构进行加强也属于加固范围(若项目厂房需要加固,最终具体厂房加固方案及加固措施由承包人委托具备资质的设计院进行校核计算,合同总价中已包含加固费用,在合同期内,项目加固费用包干,不再进行调整。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加固费用风险);能满足太阳能光伏电站从发电直至并网正常运行所需具备的勘察、设计、采购、运输及储存、建筑安装、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测试、试运行、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等。如因工厂业主或供电局原因,要求增加工程量,则涉及到的设备材料采购费用、施工、建安工程费用等均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甲供组件自带线缆长度转弯位置因导轨等阻挡无法连接,承包人需购买原厂延长线(带接头),此部分费用属合同范围,纳入合同总价中。在光伏设备安装前,由承包人对建筑物屋顶进行免费的漏水检查与屋面修复工作(包括防腐除锈),确保安装前后屋顶不漏水,此部分费用属合同范围,纳入合同总价中。承包人需充分考虑厂房加固难度问题,如因厂房原因导致施工多次进场、退场等,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纳入合同总价内,发包人不进行额外增补费用。发包人对图纸的评审仅是对下一道工序开工的许可,并不代表对承包人的安全、质量、技术、成本的认可,并不免除承包商的上述责任,设计文件亦不能免除承包人的责任。如图纸会审后发包人发现图纸仍有不符合招标文件或合同要求,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要求的期限内无条件整改,并承担返工、重新定制或重新设计的一切费用及损失,不得向发包人索取任何费用。承包人不得以发包人在图纸会审中的疏忽、遗漏向发包人索取任何赔偿或费用。太阳能并网光伏电站总的要求是:安全可靠、系统优化、功能完整、建设期间不影响项目所在工厂正常生产。承包人提供的设计、设备以及施工,必须满足本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

承包人负责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费用、进度、质量、安全、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等进行全面管理。

除本合同明确规定的甲供设备(晶体硅太阳能光伏组件)外,所有本工程所需设备均由承包人进行采购,包括光伏变压器、开关柜、交流汇流箱、所有并网接入设备(设备配置以供电局审批为准)金额含于合同总价。

如果根据供电局要求需增加光纤通道,与此相关的供货、工程范围由承包人负责,金额含于合同总价。

工期安排:

广东广垦华粮米业有限公司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经供电局验收通过、全容量并网发电为止,共150天。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180 日(日历日)。

2.6标的物清单:

序号

标包名称

需求单位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预计容量

最高投标限价

(元/W)

最大中标数量

计划工期

投标保证金

备注

1

肇庆大旺锦盛辉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肇庆)有限公司

499.248636

混凝土支墩279.87kWp,混凝土撑棚947.34kWp,彩钢瓦552.9kWp

混凝土支墩2.58元/W,混凝土撑棚2.789元/W,彩钢瓦2.945元/W

1

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开工通知书为准,至工程经供电局验收通过并网发电,共120天。

5万元

彩钢瓦(厂房4、厂房5)需要加固

2

广东广垦华粮米业有限公司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佛山)有限公司

262.0556

903.64kWp

2.9元/W

1

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经供电局验收通过、全容量并网发电为止,共150天。

5万元

仓库一、仓库二需要加固

备注

1、投标有效期及要求:一般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80个日历日。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2、安全文明施工费:

标包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固定金额:0.0192元/W(混凝土支墩5373.50元,混凝土撑棚18188.93元,彩钢瓦10615.68元),投标人报价时需将该部分金额纳入总价报价中,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计入评标价格。标包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固定金额:0.0188元/Wp(16932.03元),投标人报价时需将该部分金额纳入总价报价中,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计入评标价格。

3、标包1:项目预留金:53403.30元,单价为0.03元/W(如发生则据实结算,未发生则不支付);标包2:项目预留金:0元。

4、本项目评标价为不含税总价(不含安措费、预留金)。

报价及结算说明

1、报价方式:投标人按总价和每瓦单价进行报价。报价如有小数,保留两位小数,如8.88,尾数为0可忽略。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2、有效报价:投标人所报的总价报价和每瓦单价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且不低于成本价的为有效报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项目预留金为不可竞争费,投标人在报价中必须包含且不得更改该金额,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3、结算方式:以暂定总价,固定每瓦单价承揽本项工程,并根据实际装机容量进行结算。

4、本次项目由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招标,最终中标单位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单位签订合同。

标的物描述

1、标包划分:本项目设 2个标包,每标包1名中标人。

2、承包方式: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实施过程中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属于承包范围内的设备材料等物资采购、建筑和安装施工、系统安装调试、试运行、配合验收及竣工投产、结算、建设资料电子化移交等各个环节均由总承包单位负责。。

3、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如有):

要求质量目标:满足国家、行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质量标准、控制标准和验收规范,在质量管理过程中达到或超过质量标准,通过各级验收合格并完成启动投产。

要求设计方案:满足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技术标准。

要求质量安全控制目标:杜绝人身死亡事故、杜绝人身重伤事故;杜绝重大设备、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确保工程无永久性缺陷。

要求现场文明施工目标:按照要求和标准布置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设施,创造良好和规范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

设备采购目标:采购的设备和材料,应确保满足合同及技术规范书的要求;确保供方资料按期提交;确保设备、材料准时到货。

4、现场踏勘(如有):甲方不组织踏勘,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民法典》或其他法律规定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其他组织,并提供登记设立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执业许可证等)。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3)投标人在近3年内未发生任何违约行为或属自身原因而被终止合同,且不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处罚期内(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4)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没有被纳入供应商预警名单,或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或市场禁入处理,且未解除的。

(5)投标人应是未处于被政府行政管理机构、机关、法人等主体实施市场禁入期间的供应商,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涉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以“信用电力(creditpower.cec.org.cn)”中“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为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校验,对于涉及否决投标的,须将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保存,并在评标报告中记录。对于涉嫌投标文件造假的,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相应条款进行处理。

(6)本次招标允许以联合体方式投标(即设计单位不得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得超过1家)。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范围和职责。(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彩色盖章扫描件)本项目须由牵头方进行获取招标文件及递交投标文件。

(7)投标人不得采用美光(Micron)产品(含零配件),投标人须按标准格式出具“关于本项目投标不采用美光(Micron)产品(含零配件)的投标人承诺书”。

专用资格

(1)投标人具有光伏发电项目业绩(EPC总承包或系统集成业绩);其中,已完成业绩是指2021年1月1日之后完成竣工验收合格的业绩,以显示工作范围等信息的合同关键页和竣工验收或投运证明等类似文件为判断依据。

注: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竣工验收资料或投运证明等类似文件等(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相应业绩)。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设计资质(a至f)其中一项和下列施工资质(g)其中一项。允许投标人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分包。(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的牵头方及成员方应分别具备其联合体协议承担的工作范围对应的下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

A. 设计资质:

a)电力行业工程设计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

b)电力行业工程设计送电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

c)电力行业工程设计变电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

d)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火力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

e)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

f)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 施工资质:

g)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驻的项目经理要求:

1)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须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如提供注册证书电子证书且该证书有要求个人签名的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

2)须提供提供投标人近期(可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扫描件为准)。

3)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在本项目工期内不得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否则投标无效。

(4)本项目投标被授权人必须为投标单位员工,须提供投标人近期(可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投标被授权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扫描件为准)。

4.获取时间:2024年7月10日20时00分00秒至2024年07月17日17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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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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