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就地改造项目废渣综合利用及废气超净治理项目聚氯乙烯干燥乏气净化处理装置采购招标公告

2024-07-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就地改造项目废渣综合利用及废气超净治理项目聚氯乙烯干燥乏气净化处理装置采购已由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及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100.0%,招标人为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中所需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   项目规模:  项目名称: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就地改造项目废渣综合利用及废气超净治理项目聚氯乙烯干燥乏气净化处理装置采购。项目建设地点:陕西省米脂县。项目总体建设内容:将一、二线PVC装置PVC干燥单元的四套PVC干燥乏气净化(04a-X-4001、04a-X-4002、04b-X-4001、04b-X-4002),采用高效的湿法除尘工艺实现干燥乏气排放的环保要求。

·  2.2

·   招标范围:  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新增聚氯乙烯干燥乏气净化处理装置的工艺包以及材料(包含动、静设备,以及管道、管件、阀门、仪表、电缆、电缆桥架、电气材料等)的供应,具体技术参数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合同复印件需体现:合同首页、主要供货范围、技术指标页、合同签订页、合同签订时间页及双方盖章签字页; 3.3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发生过重大违法或商业贿赂行为(投标人自主承诺);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

·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10日 19时00分00秒至2024年07月17日 17时00分00秒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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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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