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2、项目名称:P(2023)059号地块建设项目委托开发管理(代建)服务
3、项目概况:P(2023)059号地块建设项目委托开发管理(代建)服务,项目位于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豹溪路以东、神墩五路以南、碧泉路以西、高新三路以北,项目计容面积约9.1万平方米,容积率2.5。
4、招标内容和范围:P(2023)059号地块建设项目委托开发管理(代建)服务,招标范围包括全流程开发管理服务,提供项目定位策划、前期管理、规划设计管理、报批报建、工程管理(含质量安全管理)、成本管理、销售管理、采购管理、客户管理、竣工验收、档案管理、交付管理、前期物业单位管理等为实现招标人需求目标而需提供的专业服务,贯穿于项目开发建设直至竣工结算的全过程。通过投标人的品牌优势、成本管理优势、集采优势、商业策划运营优势,提高项目整体的开发经营效益。具体详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5、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委托开发管理(代建)服务为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500万元;营销费用费率最高限价为3.5%;投标人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采购限价的将予以否决响应。
6、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最后一期集中交付(以集中交付开始日为准)满6个月为止。如届时未完成销售目标,根据招标人要求销售管理人员继续留场销售,直至完成销售目标。
7、本次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或其关联公司(关联公司是指与投标人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控制的企业)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运营开发业绩以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或竣工备案表记载的验收时间为准;代建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建筑面积不小于9万平方米的房地产运营开发业绩或建筑面积不小于9万平方米的房地产代建业绩。(需提供证明资料:运营开发业绩需提供竣工备案证或竣工备案表;代建业绩需提供委托开发(代建)合同;以上业绩如为关联公司业绩,均需提供关联公司与投标人穿透各级股权来说明权益占比的证明材料)。
(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规定,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是否为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附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网站有联合惩戒对象或失信记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要求为本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在投标文件中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4年7月11日起至2024年7月1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30。
2、售价: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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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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