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普华村环境治理项目“1600米的温度”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7-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普华村环境治理项目“ 1600米的温度”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23710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23710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0日历天内完工(注:开工时间以下达的开工令和采购人的通知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7.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4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9.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7.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7.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7.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7.4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9.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1日  至 2024年07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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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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