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诸城复烤厂叉抱车、电瓶车维修保养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07-11一、招标条件
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诸城复烤厂叉抱车、电瓶车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诸城复烤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2.项目名称:诸城复烤厂叉抱车、电瓶车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3.服务期:标包一、二、四为合同签订后1年,合同签订后根据合同服务期内招标人要求随时供货、安装完毕。标包三签订合同后90天内完成供货。
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项目内容:本项目为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诸城复烤厂叉抱车、电瓶车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6.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4个标包,各标包兼投兼中,具体如下:
标包号 |
采购内容 |
标包一 |
叉抱车维修保养 |
标包二 |
电瓶车维修保养 |
标包三 |
机油、防冻液、液力机械油、液压油、黄油、机油 |
标包四 |
叉车零修维护 |
7.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其中标包一:29.8540万元,标包二:19.9013万元,标包三:3.4955万元,标包四:3.961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开具国家规定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自2021年7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和“天眼查”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6.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7.投标人须具有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投标人被列入烟草系统“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拟中标人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中标资格。
10.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7月1日至今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12.招标人对2017年10月15日以来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认定的有行贿行为的在供供应商,向行业内干部职工行贿的供应商的行贿供应商实行“黑名单”管理。
行贿供应商“黑名单”内容包括:
(一)行贿供应商;
(二)与行贿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企业;
(三)行贿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列入“黑名单”的行贿供应商禁入时限标准:
(一)行贿数额不满100万元的,列入“黑名单”1年;
(二)行贿数额在100万元(含)以上不满500万元的,列入“黑名单”2年;
(三)行贿数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列入“黑名单”3年;
(四)行贿数额特别巨大,严重影响行业形象或累计三次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永久列入“黑名单”。
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在禁入期限内一律不得参加全系统新实施的采购项目。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期限内,存在行贿行为的投标(响应)单位不得作为中标供应商。
中标供应商发生行贿行为后相应的处罚措施(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降低考核评价分数;
(二)降低采购份额;
(三)缩短服务期限;
(四)终止或解除合同。
中标供应商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分包,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本合同部分或全部的权利或义务的,应返还招标人所有支付的款项。若相关第三方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用、保全保险费用等。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报名时间:2024年7月12日-2024年7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