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核集团供应链金融系统三期开发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

2024-07-11

中核集团供应链金融系统三期开发项目(第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中核集团供应链金融系统三期开发项目(第二次)

1.2 采购单位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4 采购项目概况

中核集团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信息化建设工作。

本项目合同签订单位: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5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

√一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中核集团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信息化建设工作,详见《技术规格书》。

2.2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

合同生效起三年。

2.3 项目地点

详见《技术规格书》。

2.4 质量标准及要求

详见《技术规格书》。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供货及相关服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作为不同的应答人同时参加应答。

(2)财务要求:1)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需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或专业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2023年经审计的报告未出的,提供2020年-2022年的;公司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

(3)业绩要求:具备类似项目服务业绩或经验(提供近五年承揽的项目合同,工作范围中需包含央企、政府部门或大型集团级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类似业务内容);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企业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记录(查询结果的时间应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

2)已经列入中核集团、中核浦原及中核供应链不良行为清单或受到处罚的,在处罚期间,其法人代表或担任公司经营管理的高管与其他法人存在关联关系的,该法人与关联法人均不得参与本项目。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证明、技术职称证书证明、社保缴纳记录等。

(6)其他要求:无。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4年7月11日— 2024年7月15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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