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粮生化能源(肇东)有限公司原煤卸车作业谈判公告

2024-07-12
原煤卸车作业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或直接邀请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望具备条件和资格的供应商积极参加此次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编号:20240

1.2采购项目名称:原煤卸车

1.3采购人:中粮生化能源(肇东)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均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原煤约45万吨/年需要固定的装卸队伍进行卸车作业。

(1)响应人需按照铁路部门的相关要求进行卸车作业,同时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业并签订安全协议,作业过程的风险全部由中标方承担。

(2)工期要求:合同签订生效后,即日开始作业。中标方需按照铁路部门的时间要求及时进行卸车作业,因延误卸车时间导致的延时费及相关处罚由中标方承担。

(3)验收质量标准:按照合同要求条款进行作业验收。

1.6成交供应商数量:

√一家 □可不唯一 □两家(含)以上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公司因生产需要每年购进原煤约45万吨(以实际为准),需要固定的装卸队伍进行卸车作业,具体采购范围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 。

2.2服务期限: 一年,具体时间以合同为准。

2.3服务地点: ***** 24号及公司指定地点 。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响应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要具有原煤集中到货时抢卸120节车皮的能力。

(2)财务要求:具备开具劳务外包管理费1%、3%、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条件。

(3)业绩要求: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有近二年劳务外包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有效的成交通知书、有效服务合同为准及其对应发票复印件必须提供),能出具以往年卸车能力达到40万吨以上的证明。

(4)信誉要求:无不良业绩,近两年征信系统无不良记录。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无

(6)其他要求:不得存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挖掘机司机必须具备国家颁发的操作资格证书。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未被项目所在地被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或取消投标资格。

注:本条款(3.2)由响应人自行在响应文件格式七(一)中承诺不存在上述情况,格式自拟。

3.3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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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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