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清仓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7-12本次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采购150kw发动机功率清仓机一台,主要用于提高海轮煤料接卸时船舱里清仓作业效率,满足国家最新尾气排放国Ⅳ标准及环保要求。
二、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必须是清仓机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如投标人是代理商的,应具有原制造商授权代理证书(同一品牌,只能有一个授权代理参加投标,两家以上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是代理商的,应提供原制造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明文件。
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连续两年(2022年和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年份不足的,提供成立以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同时具备):
5.1投标人近2年内应具有≥150kw发动机功率的国Ⅳ排放标准的清仓机在国内销售业绩一台及以上。
5.2业绩时间计算从2023年1月1日至日期为2024年5月31日止。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
8.投标人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产品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9.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1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