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四川省洪雅县花溪河孔石桥至桥口段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标段招标公告

2024-07-12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四川省洪雅县花溪河孔石桥至桥口段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已由洪雅县水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洪水发〔2024〕12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洪雅县河道管护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县级配套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洪雅县河道管护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洪雅县水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洪水发〔2024〕12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四川省洪雅县花溪河孔石桥至桥口段防洪治理工程
2.2建设地点:洪雅县柳江镇、东岳镇
2.3总投资:10890万元
2.4资金来源:县级配套资金
2.5建设规模:工程规模和建设内容为综合治理河道长度为17.9km,新建堤防17.15km,清淤疏浚9.8km,总投资10890万元。
2.6勘察设计工期:60日历天(其中勘察20日历天,设计40日历天)。
2.7招标范围:初步设计阶段、招标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所有勘察和设计工作,施工阶段的全过程服务及施工验收等其他服务。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具体划分为:勘察设计1个标段
2.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10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资质要求: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1个总投资不少于4000万元的水利工程勘察和设计业绩(单个合同只含勘察或设计的,须同时提供勘察业绩和设计业绩才视为满足要求)。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联合体中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12 00:00起至2024-07-18 23:59(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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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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