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天津津南区八里台镇巨葛庄桥东无名电镀加工点地块污染土壤应急处置及回填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7-12

天津津南区八里台镇巨葛庄桥东无名电镀加工点地块污染土壤应急处置及回填项目 (项目编号:FZK2024-4-200)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2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人民政府机关


项目概况

      天津津南区八里台镇巨葛庄桥东无名电镀加工点地块污染土壤应急处置及回填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K2

项目名称:天津津南区八里台镇巨葛庄桥东无名电镀加工点地块污染土壤应急处置及回填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1.0万元

最高限价:251.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251 25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天津津南区八里台镇巨葛庄桥东无名电镀加工点地块污染土壤应急处置及回填项目,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于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证件在有效期内。(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B.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2024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三)供应商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5日到 2024年07月19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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