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能海峡发电有限公司长乐外海海上风电场C区运营期海洋环境跟踪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2024-07-12本招标项目:福建省福能海峡发电有限公司长乐外海海上风电场C区运营期海洋环境跟踪监测项目采购,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福能海峡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招标内容
福建省福能海峡发电有限公司长乐外海海上风电场C区运营期海洋环境跟踪监测项目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2.1项目运营期对周边海域环境状况的影响分析,包括对环境质量状况、周边海域生态现状的影响分析等。
2.2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及报告书所提出的管理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2.3按照《长乐外海海上风电场C区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及用海批复、《长乐外海海上风电场C区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的相关规定及招标方《长乐外海海上风电场C区项目用海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方案(运营期海洋监测方案)》进行环境影响跟踪监测,按要求提供监测分析报告和评估报告。
2.4定期向招标方联系人和主管部门汇报监测情况,并按时提交监测成果。配合招标方迎接主管部门动态监管工作。
2.5在生态环境跟踪监测期间,一旦发现监测结果异常,应立即向招标方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或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投标人应具有在有效期的CMA资质认定证书(与营业执照为同一法人),资质证书附表的检测内容须包含海水、海洋沉积物、海洋生物体(海洋生物质量)、海洋生物(海洋生态)等。
3.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与营业执照为同一法人)。
3.4投标人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至少承担过1项海洋环境监测类业绩,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3.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以上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且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提供书面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19日(北京时间,节假日照常发售),购买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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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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