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成分分析仪(儿童检测营养分析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7-121. 项目编号:332
2. 项目名称:人体成分分析仪(儿童检测营养分析仪)采购项目
3. 预算金额:人民币316,666.67元
4. 最高限价:人民币316,666.67元
5.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6.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并提供总公司及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
(6)……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相关内容以“财库【2007】119号文”和“财办库【2008】248号文”的相关规定为准);
(9)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且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当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时无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其所属类别进行书面说明(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面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10)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的扫描件,原件备查(开标时,该注册证应在有效期内;若不在有效期内,则需提供该注册证和所投产品在该注册证有效期内生产的药监局出具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1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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