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公告中冶纸业银河有限公司能源数据可视化及智能抄表系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7-12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中冶纸业银河有限公司能源数据可视化及智能抄表系统项目,采购人为中冶纸业银河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约152.36万元,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基本情况

对公司的电、蒸汽、水(地表水、中水、自来水)、压缩空气等能源消耗数据传输到数据采集器中,通过4G网络信号传输到采集系统,进行多维度对比分析能源成本、能源质量,发现问题、异常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提升能源管理水平,降低能耗,提高效益。

本项目是交钥匙工程,包括采购、制造、现场制作安装、检测、调试、验收达标、质保期维修等,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保证质量、售后服务到位,能严格履行合同,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涉及重大诉讼,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具备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专业职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职称。

7、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18年1月1日(含,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具有至少1个完整的水电汽能源管理中心系统案例业绩(需提供发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确保业绩项目截至目前运行正常,仅提供电能监测项目案例不得分)。

8、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要求。

10、本项目接收联合体报价,严禁转包,主体工程严禁分包。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7月13日09时00分到2024年7月19日17时00分。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24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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