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专用、公安、成都地铁30号线、厦门地铁4号线无线通信系统漏泄电缆夹具物资采购项目漏泄电缆夹具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2024-07-15本招标项目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专用、公安、成都地铁30号线、厦门地铁4号线无线通信系统漏泄电缆夹具物资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交(武汉)铁路电化电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漏泄电缆夹具物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西起南开区复康路与水上公园西路交口的水上公园西路站,东至东丽区津塘二线与六经路交口的东丽六经路站。工程范围主要包括22.6km区间,地下车站21座,驯海路主变电所1座,共享六里台主所1座,共享控制中心1座,七经路定修段一座。
成都轨道交通30号线一期工程范围为双流机场2航站楼站(至)洪家桥站,线路主要沿双流区大件路~高新区府城大道~锦江区南三环~龙泉驿区陵川路敷设,呈西南~东北走向,均为地下线,全长约26.284公里,设站23座,其中14座为换乘站,并设1段1场2主所。
厦门地铁4号线项目起于软三东站,终至大嶝翔安国际机场,线路全长44.58Km,地下段长25.05km,高架段长19.53km。本工程设车辆段1座,车站12座(机场西站为预留站),其中高架站5座,地下站7座,平均站间距3.89km,预留车站本期按区间运行处理。本线路为GoA4(无人值守下的列车自动运行UTO)线路。
2.2. 招标范围:
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专用、公安、成都地铁30号线、厦门地铁4号线无线通信系统漏泄电缆夹具物资采购和相关服务。材料的供货、送检、备案、验收、移交、维保。
2.3. 其他具体招标内容详见第五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供应商,投标人须符合以下条件要求:
3.1.1.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提供近三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1.3.投标人需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同时需提供制造商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4.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
3.2.不接受被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公布的限制期内禁止参选的供应商及处在天津市、广东省、四川省投标禁入期内的供应商。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母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控股关系公司,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3.4.投标企业所投产品不能存在第三方权益争议。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2024年7月20日10时00分前。
6.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8月5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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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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