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西安财经大学新老校区配电室维护及预防性测试-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7-15
一、招标条件

本西安财经大学新老校区配电室维护及预防性测试,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西安财经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工程为西安财经大学新老校区配电室维护及预防性测试,包括检查高压设备、低压设备、变压器、电力电缆检测、供应商负责停送电手续由供应商负责,采购方配合,并提供备用供电方案,保证一台2500KVA变压器正常运行等内容,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文件中所涵盖的全部内容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西安财经大学新老校区配电室维护及预防性测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西安财经大学新老校区配电室维护及预防性测试: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财经大学新老校区配电室维护及预防性测试)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财经大学新老校区配电室维护及预防性测试)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2)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合法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供应商须提供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企业库信息首页截图;

(5)截止至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信用服务”查询栏目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及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供应商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7)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

(8)其他内容以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7月16日09时00分00秒---2024年07月22日17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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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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