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港经济区南片区再生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二级加压泵站外接电源工程设计施工(EPC)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7-15本采购项目 空港经济区南片区再生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二级加压泵站外接电源工程设计施工(EPC) (项目名称),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采购人为 昆明空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空港经济区南片区再生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位于昆明市空港经济区南片区,其中再生水处理站占地面积约26494平方米,约40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提升泵房、清水池、送水泵房及配电间、加氯间、综合楼、大门、传达室、绿化、道路、加压泵站、厂外配套管网工程管网及维护设备等建设内容,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9618.0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6716.52万元;具体实施规模以实际实施为准。
2.2采购范围:负责空港经济区南片区再生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二级加压泵站外接电源工程设计施工(EPC)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外接电源工程,根据工程方案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干式变压器、高低压进出线柜、敷设电力电缆等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搭火点到箱变线路的报装、接入、通电工作。
具体详见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六章 “模拟工程量清单”。
说明:采购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采购范围调整的权利,成交单位需配合采购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成交价的理由。
2.3采购预算:¥710457.33元(大写:人民币柒拾壹万零肆佰伍拾柒元叁角叁分)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项目实施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滇中新区直管区。
2.6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接甲方通知80日历天通电投产(包含设计周期、施工工期),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实际下达的通知为准。
2.7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成果须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设计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且设计深度须满足行业现行相关规定及采购人的要求,确保设计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符合项目实际,且确保设计成果资料通过审查,并对所提供的成果质量负终身责任。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2.8标段划分: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只设1个标段。
2.9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且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二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二家);若供应商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并提供联合体双方签字、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法定凭证。
注:供应商为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3.2本次竞争性磋商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设计服务能力的单位。
(2)施工资质要求:
具备有效的: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送(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及其以上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单位。
注: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上述(1)和(2)所述的资质要求。
3.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电力行业相关专业的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
3.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在供应商本单位的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
注: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否则否决其磋商资格。
3.5拟派往本项目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中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电力行业相关专业的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
3.6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成员(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外)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中须配备至少(含)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
注:本项目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中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为具备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的人员,否则不予认可。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中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否则否决其磋商资格。
3.7企业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包含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项目)至少(含)1个电力工程或送变电工程施工项目业绩【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且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单位名称、承包范围、委托方与受托方签字盖章及日期等有效内容,无业绩证明材料或未按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或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内容的,不予认可】。
注:供应商为联合体磋商的,企业业绩由具备施工资质且负责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3.8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1年~2023年(或2020年~2022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或其基本开户银行2024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注: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2024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2024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
注:供应商为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3.9信誉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无因供应商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列入黑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在全国范围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由采购代理机构分别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供应商是否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供应商是否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磋商小组;若供应商“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或“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将否决其磋商资格。供应商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否则否决其磋商资格(说明: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招投标相关活动或被列为黑名单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但期限届满或被移出的除外)。
注:供应商为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各方中的任何一方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均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否则否决其磋商资格。
3.10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年07月1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07月22日23时59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