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西石油分公司油气回收活性炭招标项目油气回收活性炭滤料招标公告
2024-07-16本招标项目中国石化江西石油采购油气回收活性炭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西石油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油气回收活性炭滤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投标人应提供售后服务承诺,质保期不低于2年。在接到客户服务需求后,一般情况12小时回复,48小时内修复;特殊情况在24小时内无法修复的,保修期内要予以更换新设备或提供代用设备(明确)。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承诺书。
3.1.7 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1.8 投标人需完全响应《技术条件》中的所有技术要求。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9 投标人需提供2020年以来1项在石油石化行业内采用吸附法油库油气回收装置活性炭更换业绩和1项采用吸附法油库油气回收装置维保业绩。以上业绩要相应提供:服务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包含封面、签字页、合同货物明细等证明材料)及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相应业绩的验收报告(或验收单),方可视为有效业绩。
3.1.10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工作的通知》要求,投标人须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
3.1.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2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15日 17:00时至2024年7月22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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