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4-2025年室内分布系统集成服务增补采购项目(湖州)招标公告

2024-07-16
1. 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采购内容:

本项目主要是针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1、德清1)的常规室分(新建、改造)及新型室分施工服务的采购。低成本薄覆盖、轨道交通(铁路、地铁)、机场室分及单项目室分施工预算含税3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不包含在本次采购范围内。

低成本薄覆盖定义:地下室、空旷区域、电梯等采取简易覆盖,且运营商的频段需求为800~2700Mhz。运营商的需求须在确认单上注明“低成本薄覆盖”项目,“室分+”的“低成本薄覆盖”需求须得到运营商使用800~2700Mhz频段的确认。

施工预算含税3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定义:根据451定额按最高限价测算施工费(不含甲供材)在300万及以上的单个项目。

1.1.2采购预算:450万元(含税),以含税预算为合同含税金额上限,按需下单结算。

1.1.3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1(织里镇、月河街道、飞英街道、环渚街道、妙西、埭溪、东林)、德清1(舞阳、康乾、下渚湖、乾元、雷甸、新安)】。

1.1.4计划工期:进场后180天,以具体项目要求为准。

1.1.5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06月30日。订单下单自现役合同有效期到期或现役合同份额执行完毕开始(以二者先到者为准)。

1.1.6质量标准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及中国铁塔内部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

1.1.7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1.8保修期:24个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中标人数量及中标份额:1个,份额100%。

1.4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辅料)

1.5★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折扣(非OFF)26%,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依法设立: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企业资质,应提供最新资质证书扫描件及新旧资质对应依据。

2.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具备至少一个【室分系统集成】相关业绩。

须同时提供:①合同关键页;②合同对应的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前述证明材料(发票除外)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或合同章或业务章。

注:(1)以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时间和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多个不同类型的有效证明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

(2)项目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若有)、签字盖章页;

(3)若以合同对应的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则发票须同时满足:a、开票日期应晚于合同签订日期,且处于【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区间内;b、发票购买方、发票销售方应与合同有对应关系;

(4)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业绩,有权不予认可。

2.5安管人员要求:

(1)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中至少【1】人须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

(2)为本项目配置【1】名项目负责人,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为本项目配置至少【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4)上述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至少一人具备有效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若上述企业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均未提供符合要求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则投标将被否决。

说明:

(1)须提供有效的资格证书扫描件、社保局出具的2024年4月至投标截止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或其分公司),证明材料不足的人员不予认可。

(2)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可与其他岗位人员兼任,若出现兼任,其他岗位人员不予认可。若项目负责人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复用,则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予认可。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控股管理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列入“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列入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07月16日18时00分至2024年07月22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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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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