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光伏新材料研发中心及光伏组件制造项目(一道新材料)110千伏线路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价招标公告

2024-07-1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现对该项目的光伏新材料研发中心及光伏组件制造项目(一道新材料)110千伏线路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价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光伏新材料研发中心及光伏组件制造项目(一道新材料)110千伏线路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价

2、建设规模:该项目接入线路以1回110千伏线路T接于佟圩-慧智110千伏线路。

3、建设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4、最高限价:8万元

5、招标范围和内容:编制并评价稳评报告,配合资料报审工作。

6、完成项目的时间要求:25日历天

7、质量要求:合格,通过相关部门审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3.2、投标人具备江苏省或连云港市稳评主管部门(政法委)稳评库备案(提供省稳评信息平台截图);

3.3、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稳评业务培训合格证(有效期内)。

3.6、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2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须提供社保缴纳名册;新成立不足30日的企业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有效的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3.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必须提供信用中国信用查询报告,投标时查询报告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9、其他条件

(1)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4年07月16日至07月22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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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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