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市分公司2024年前端设备摄像机设备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24-07-16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市分公司2024年前端设备摄像机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市分公司2024年前端设备摄像机设备采购项目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市分公司
1.3(登录后查看)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采购前端设备400万像素9寸53倍激光球机6台,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6供货要求:自接收到采购订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
1.7交付地点:山东省泰安市甲方指定地点。
1.8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取一家成交人,成交份额100%。
1.9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13821.83元/台,参选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本项目预算含税金额93712.01元,不含税金额82930.98元,税率按照13%测算,签署合同时根据参选人填报的税率进行实际计算。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采购前端设备400万像素9寸53倍激光球机6台,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有效期签订之日起24个月。
2.3质量技术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注: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3.2财务要求
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参选人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3参选人资格
本项目所采购的激光摄像机接受代理商参选。
(1)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厂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本项目;
注:若为制造商参选的,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非代理商应答承诺函,若为代理商参选的须提热成像云台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均作否决应答处理。
3.4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7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7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7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入山东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入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山东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1)与其他参选人“机器码”或“文件码”一致的;
注:参选人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上述内容的承诺书。
3.5参选人关联关系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注:参选人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参选人关联关系承诺书。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注:参选人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
3.7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违法分包。
注:参选人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7月19日(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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