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烧结厂环境除尘灰气力输送项目-粉尘加湿机招标公告

2024-07-17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烧结厂环境除尘灰气力输送项目--粉尘加湿机招标人为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室,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烧结厂环境除尘灰气力输送项目--粉尘加湿机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转询比采购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1)生产型营业执照(2)生产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生产型注册资金:1000.0(万元)及以上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提供2020年以来钢铁冶金行业用户粉尘加湿机业绩供货合同及相对应的合同销售发票至少1份。
审核通过后将业绩合同及对应发票交到委托方,以便核实,如供方提供证明资料与电子投标文件不符,做虚假证明资料,一经核实,按公司及中心有关规定处理。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财务要求: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费用及相应的风险。
能力要求:投标方具有便捷的运维条件和能力,确保所供设备长期稳定运行,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烧结厂环境除尘灰气力输送项目)使用现场及时服务、维修。
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1、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质量体系认证:生产型企业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且涵盖所招标设备的加工制造。
3、是否需要提供特种证:不要求。
4、供货业绩要求:提供2020年以来钢铁冶金行业用户粉尘加湿机业绩供货合同及相对应的合同销售发票至少1份。
审核通过后将业绩合同及对应发票交到委托方,以便核实,如供方提供证明资料与电子投标文件不符,做虚假证明资料,一经核实,按公司及中心有关规定处理。
5、提供投标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
说明:以上提供资料均为原件扫描件。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17日16时00分至2024年07月25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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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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