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矿石码头分公司增设电动皮卡、叉车充电桩电源项目招标公告
2024-07-17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
项目概况:本项目是在公司范围内增设电动皮卡、叉车充电桩电源项目采购安装分项,为保障后续电动车辆到货后正常使用,计划在中宅设置2个总电源箱点位(1皮卡,1叉车),宁钢设置1个总电源箱点位(皮卡叉车一起),北仑分部设置3个总电源箱点位(1皮卡,2叉车),机修大院设置2个总电源箱点位(1皮卡,1叉车),机关大院设置1个皮卡总电源箱点位。
招标内容:增设电动皮卡、叉车充电桩电源,包括供货、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期保修等,详见招标需求。
工期:合同生效后20日内完成设备采购集成,根据招标方要求分次完成设备安装施工。
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招标控制价(含税):180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超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持有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所要求的整体设计、施工、安装、调试、最终验收合格的能力。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分包。
五、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24日16:00时。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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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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