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长庆(宁夏)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改性多元醇有机磷酸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7-17
项目名称: | 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长庆(宁夏)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改性多元醇有机磷酸盐采购项目 |
项目概况: | 本品为非危化品,主要使用单位为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长庆(宁夏)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主要用途及作用:通过辅助螯合分散水中钡锶离子、阻止其在金属表面沉积。项目预算:198.275万元。 |
项目单位: | 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类别: | 物资类 |
项目分类: | 其他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供应商资格要求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3.2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3资质要求:① 供应商须为制造商,需提供反应釜、冷凝器、真空机组的购置合同及发票,若提供的生产设备的购置合同签订时间或发票开具时间为评审前180天内,则该证明材料不予认可。② 供应商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由供应商送检,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证书等证明材料)出具的标的物(自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向前推算一年内,以报告签发时间为准)的产品检测报告,报告中的技术指标需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要求。报告检验依据须与提供的标准一致。③ 供应商须须提供标的物有效的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符合GB/T16483-2008《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内容和项目顺序》标准,包括十六部分内容)。3.4财务要求:财务须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具有有效履行合同资产能力。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须有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和公司盖章,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注:2024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等供应商若不能提供本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上级组织的审计报告或有效说明文件(盖公章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3.5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附以上两个网站的查询截图,如分公司参加谈判的需同时附分公司与总公司的查询截图)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供应商,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07月18日至2024年07月22日报名。 |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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