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铝物资供销有限公司中州铝业降低锅炉燃煤成本改造项目高压异步电动机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2024-07-18
一、招标条件

本中铝物资供销有限公司中州铝业降低锅炉燃煤成本改造项目高压异步电动机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铝物资供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铝物资供销有限公司中州铝业降低锅炉燃煤成本改造项目高压异步电动机设备采购

2.2项目类型:设备采购

2.3项目概况:中铝物资供销有限公司为遵义铝业有限公司采购高压异步电动机设备

2.4项目地点: 河南省焦作市修武县

2.5招标范围:高压异步电动机设备;供货数量:8台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交货

2.7交货地点:河南省焦作市修武县中州铝业降低锅炉燃煤成本改造项目现场

2.8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

2.9质保期:质保12个月(从设备运行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关键设备质保期另行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能出具国家标准的产品质检合格报告或相关证明资料。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并出具承诺书。

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1年至今具有不少于1个高压异步电动机设备生产或销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验收证明复印件(证明材料需能反映标的物内容、时间、数量等关键信息)以签署日期为准。

信誉要求

1. 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其他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只接受生产商投标。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条款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7-18 09:00至2024-7-2916:0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价(元):3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8-7 16: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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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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