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汕头华电发电有限公司#1机组检查性大修项目招标公告

2024-07-18
一、 招标条件
汕头华电发电有限公司#1机组检查性大修项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汕头华电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登录后查看)
2.2项目规模:2×68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50天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登录后查看)

#1机组检查性大修项目标段

包含:#1机组检查性大修,包含汽机、锅炉、电气、热控、灰硫专业项目及金属检测、试验等配合项目。

500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机组检查性大修项目标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有效的:

(1)电力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二级及以上资质;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为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A))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或修理)许可证(锅炉)》(安装或修理或维修1级)资质;(3)《安全生产许可证》。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必须具有两台套及以上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机组的主要系统(锅炉、汽机)A级及以上检修合同业绩(投标人可多个合同合并为一个业绩,业绩中必须包含锅炉、汽机的检修内容)。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7-18 13:18到2024-07-2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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