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化纤运行部2024-2025年计划载冷剂冷媒采购(四次)招标公告

2024-07-1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化纤运行部2024-2025年计划载冷剂冷媒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生产计划,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属于依规招标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载冷剂冷媒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受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冷媒产品作为大庆石化公司化纤运行部系统装置冰机供冷系统所有的冷量载体。贯穿于聚合装置、纺丝装置、系统装置的整个生产过程。加入点为系统装置的盐水池。

最高限价:22.8万元。

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兴化仓储站化工组。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交货期:按买方实际需求通知的数量送货,否则不予结算。供应商按照储备定额进行储备,储备物资消耗后,供应商应在5个工作日内补足至少1-2个月储备量。

结算方式:结算的数量、金额以当月实际出库的数量、金额为依据,到货验收合格后,凭卖方开据的增值税发票和《入库单》挂账。达到付款条件开具发票后,2个月付款。当结算款项在40万元以上的,根据买方资金情况支付适当比例商票、财票或银票,票据支付比例最高不超过付款额的50%,期限不超过6个月。

如果中标人首次为大庆石化公司化纤运行部置提供产品,要进行一罐车(约30吨)的装置试用考核,买、卖双方共同制定考核方案,共同见证,大庆石化化纤运行部负责出具试用考核报告,考核结果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结算同上。

签订合同方式:本次供需双方签订代储协议,供方保证在需方库房代储的物资在保质期范围内,对超过保质期的物资,供方无偿调换。由于需方生产变动等原因对不能继续使用的代储物资供方返厂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自行承担,需方根据本企业生产计划有权随时调整供货量及终止代储协议履行。

出现问题供方技术服务人员到达现场时间:48小时(含)内派人到现场解决问题。

技术主管部门:大庆石化公司规划和科技信息部

2.2 招标范围: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载冷剂 冷媒

投标企业型号

60

 
 

2.3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见《大庆石化公司化纤运行部系统装置使用的冷媒招标采购技术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允许生产商、代理商、贸易商参与。

3.1、生产商须提供:

1)营业执照;

2)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要包含所供物资或物资类别)。

3)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影印件(国内证书评标时通过国家认监委统一查询平台查询验证http://cx.cnca.cn/)。

3.2、代理商须提供:

1)本企业营业执照;有效的投标产品生产商授权书。

2)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要包含所供物资或物资类别)。

3)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商资质(见3.1条)。

3.3、贸易商须提供:

1)本企业营业执照;

2)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要包含所供物资或物资类别)。

3)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商资质(见3.1条)。

3.4须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产品标准、产品质量检验单。

3.5参与投标的产品要有作为介质在冰机上的使用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括:使用单位、使用装置名称、冷媒产品生产单位(必须是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产品牌号及用量(必须是投标牌号)、联系电话、承诺该冷媒产品与冰河冷媒(LM-1)混合使用的效果无异常,如果出现异常要赔偿买方损失。

3.6投标人因失信行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发布的“三商黑名单”、“失信信息公告”和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供应商中止交易资格通知公告为准。投标人因本次投标的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中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显示非正常的(评标时查询,请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核实,临时准入供应商除外)投标无效。

3.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7-17 17:00:00至2024-7-22 17:00:00,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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