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吉林国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6#经编车间、4#预浸料车间环氧树脂微珠超耐磨地面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7-1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国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6#经编车间、4#预浸料车间环氧树脂微珠超耐磨地面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采购人吉林国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诚邀合格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国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6#经编车间、4#预浸料车间环氧树脂微珠超耐磨地面。

2.2磋商范围:吉林国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6#经编车间、4#预浸料车间环氧树脂微珠超耐磨地面,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

2.3工程地点:吉林市。

2.4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实际合同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行业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单位资质符合建设部、省、市相关要求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供应商拟派出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要求: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其他人员要求: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的技术职称,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其他在建工程,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且标书内附复印件,财务审计报告真实合理有效(新成立的公司提供现有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4 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5 信誉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今)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3.6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信息登记后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8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24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磋商文件:

4.2 磋商文件:人民币10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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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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