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胸科医院测听室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7-18枣庄市胸科医院测听室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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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SDG | |||||||||||||||
项目名称:枣庄市胸科医院测听室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预算金额:21.5万元 | |||||||||||||||
最高限价:21.5万元 | |||||||||||||||
采购需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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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有履行合同和提供优质售后服务的能力;(2)A包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3)依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2017年国务院令第680号修改)的规定,A包供应商应根据所投货物属性提供与所投货物对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或产品备案表(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4)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7月18日17时0分至2024年7月26日17时0分,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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