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公司3号吸收塔、烟道、钢构架、3号除尘器钢构防腐招标公告
2024-07-18(招标编号:CHDT) 一、 招标条件 湖北华电襄阳发电有限公司工程项目襄阳公司3号吸收塔、烟道、钢构架、3号除尘器钢构防腐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湖北华电襄阳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湖北省襄阳市余家湖。 2.2 项目规模:33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4.09.01-2024.10.30。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襄阳公司3号吸收塔、烟道、3号除尘器钢构防腐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5)在最近5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一般事故的,负有同等或主要事故责任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在同类工程中发生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事故调查责任认定的,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 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不少于2项吸收塔或净烟道玻璃鳞片防腐项目业绩及不少于2项燃煤电厂钢构架防腐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一个合同算作一个业绩,包含合同封面、项目范围内容、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7-18 17:30到2024-07-26 18:00。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4-08-09 09:30。…… |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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